我看着脚旁滚落的玻璃珠,望向苏雪眠身边拍手称快的女儿宋思悦,心里一片麻痹。
眼看着下人们拿着棍棒就要去宅院里,我竭尽悉数的力气冲出水流,挥开他们跑了出去。
三天前,仅仅由于林宇笙用绳子绑住铃铛的气管时,它抵抗地叫了一声,就被苏雪眠打到浑身抽搐。
手指好像被踩断了,我被林宇笙推开,女儿见我还想进犯,竟然直接咬住了我的小腿,硬生生撕下一片血肉来。
我踉跄着站动身,哆嗦着回到铃铛的尸身旁,把它小心谨慎地抱起来,放在它平常独爱的树旁。
我自顾自理好铃铛的毛,看着它身上可怖的创伤,感觉不到一丝愤恨,只觉得疲乏。
“离不离婚,怎样离婚,我说了算!在那之前,你永久都仅仅我苏雪眠的一条狗!”
林宇笙小时候为维护苏雪眠被狗咬过,苏雪眠忧虑他受惊吓,渐渐的变多地呵责铃铛。
在一年前,林宇笙深夜来访,铃铛以为是当年的绑匪,吼叫了两声,林宇笙被吓得发了高烧。
她们不知道,若不是由于爱,早在苏雪眠凌辱我的工作时,我就带着铃铛离开了。
可后来无数次实际告诉我,不管林宇笙的谎话多么荒诞多么不可理喻,苏雪眠都会无条件信任。
走进房子,就看到苏雪眠和林宇笙在沙发上吻得藕断丝连,宋思悦坐在一旁撕相片玩。
“宠物用品公司总裁替虐狗竹马躲藏罪过,传出去应该比我是个宠物入殓师还要遭人讨厌吧?”
记不得花了多久,我的膝盖和小腿都被磨破,鲜血直流,却顾不上擦,死死盯着苏雪眠。
回到别墅,苏雪眠和林宇笙带着宋思悦在宅院里享受晚餐,见我回来一起显露嫌恶的神态。
苏雪眠坐在林宇笙怀里,两人笑眯眯地看着我,直到整碗汤一滴不剩,才让我进去。